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天津市津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实验楼建设工程验收成果公示水土保持设施已建设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已编制完成,并召开了验收会,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公开如下:
Link://type=FILE&value=/resources/upload/a637da3b90a1a7f/1737341362495/疾控中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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